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5万元:因贷款“三
发布时间:2024-12-20 20:50
12月2神仙道日金融一线新闻,国度金融监视治理总局咸阳羁系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然表显示,永寿县乡村信誉配合联社因存款“三查”没有到位,被咸阳金融羁系分局罚款25万元。   张伟(时任永寿县乡村信誉配合联社副主任)、李西香(时任永寿县乡村信誉配合联社业务部司理)二人被羁系忠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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